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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引进人员公示2018.10.25

发布时间:2018-10-26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2018115日下午1600前与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联系。纪委、监察处电话:86843027,人事处电话:86843818

20181026

招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职称

备注

学院/专任教师

卢红成

87.08

西北工业大学/

材料学

研究生/博士

/

按“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待遇引进

学院/专任教师

俞友宾

78.10

南京大学/

凝聚态物理

研究生/博士

教授

E类人才待遇引进

学院/专任教师

王金华

75.07

浙江大学/数学

研究生/博士

教授

E类人才待遇引进

学院/专任教师

罗和治

70.11

上海大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研究生/博士

教授

E类人才待遇引进

生命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余东亮

82.05

浙江大学/

生物信息学

研究生/博士

助理研究员

F类(特聘副教授)人才待遇引进

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任教师

范敏

86.10

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

交互艺术与技术

研究生/博士

/

F类(特聘副教授)待遇引进

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张晓旭

89.06

电子科技大学/

通信与信息系统

研究生/博士

/

G(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引进

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12月5日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二、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