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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引进人员公示2018.3.14

发布时间:2018-03-14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2018年3月22日下午16:00前与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联系。纪委、监察处电话:86843028,人事处电话:86843818。

2018年3月14日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备注

1

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25

袁丽婷

89.12

东华大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研究生/

博士

/

按G类人才(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2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39

刘晓静

88.09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研究生/

博士

/

按G类人才(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3

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18

张静宣

88.11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

研究生/

博士

/

按G类人才(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4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23

张烈山

87.07

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

博士

/

按G类人才(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5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10

纪律律

91.09

同济大学/化学

研究生/

博士

/

按G类人才(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6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54

罗骧

72.04

南开大学/中国古代史

研究生/

博士

副教授

一般调动


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2018年4月22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二、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