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拟引进人员公示2019.01.25

发布时间:2019-01-25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月25日-2月2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办、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19年1月25日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生命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A03-18-031

汪得凯

77.09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研究生/

博士

按E类人才待遇引进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10

陈秀芳

84.02

福州大学/材料化学

研究生/

博士

按F类人才待遇引进

经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A03-18-034

梅春

81.02

上海财经大学/

金融学

研究生/

博士

按G类人才待遇引进

基建处/

安装工程管理岗

/

吴祥飞

91.03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学士

一般接收

基建处/现场施工管理及工程档案管理岗

/

薛楠

85.04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工程管理

本科

一般接收

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管理岗

/

周骏一

90.12

上海外国语大学/

汉语国际教育

研究生/

硕士

一般接收

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2019年3月31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二、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