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拟引进人员公示2018.12.19

发布时间:2018-12-19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7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办、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18年12月19日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法政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46

姜慧芹

87.06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

研究生/博士

按F类(特聘副教授)人才待遇引进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A03-18-045

李碧

87.05

香港浸会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

研究生/博士

按F类(特聘副教授)人才待遇引进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10

王炉煜

92.04

上海大学/

凝聚态物理

研究生/博士

按G类(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引进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专任教师

/

袁于民

65.04

中国科学院/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研究生/博士

/

理学院/专任教师

/

小松尚夫

64.08

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

数学

研究生/博士

/

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事务管理岗

/

张元红

93.04

江南大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研究生/

硕士

一般接收


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2019年2月27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二、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