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拟引进人员公示2018.9.25

发布时间:2018-09-25 作者与来源: 人事处 浏览次数: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925-2018108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办、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18925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备注

1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10

莫依萍

91.02

中国科学院大学/物理化学

研究生/博士

/

G类(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引进

2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专任教师

A03-18-022

雷昌毅

87.10

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研究生/博士

/

G类(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引进

3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专任教师

A03-18-022

杨景

89.07

哈尔滨工程大学/机械工程

研究生/博士

/

G类(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引进

4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专任教师

A03-18-022

张旭

91.05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研究生/博士

/

G类(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引进

5

理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07

段圣国

90.09

兰州大学/有机化学

研究生/博士

/

G类(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引进


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2018年11月8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二、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