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拟引进人员公示2018.4.19

发布时间:2018-04-19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419-2018427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办、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18年4月19日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备注

1

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25

潘云锋

85.12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力学

研究生/

博士

/

G类人才(优秀博士)待遇引进

2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10

竺哲欣

89.02

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纺织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博士

/

G类人才(优秀博士)待遇引进

3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10

包建娜

87.02

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研究生/

博士

/

G类人才(优秀博士)待遇引进

4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34

王 硕

82.12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

研究生/

博士

/

G类人才(优秀博士)待遇引进

5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专任教师

A03-18-023

苏 雯

92.0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研究生/

博士

/

G类人才(优秀博士)待遇引进

 

注:

  1.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2018年6月2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2. 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