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工程学院关于对硕士生导师进行年度考核和审批新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2-16 作者与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工院院字(2000)18号《浙江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工作条例》的规定,200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及审批工作已展开。凡已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填写《浙江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凡要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填写《浙江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2月27日以前交研究生处。


附:浙江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
浙江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04年2月16日